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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更新时间:2014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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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T0503-94
品种规格 | 数量 | 备注 |
新标行星式搅拌机JJ-5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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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胶砂振实台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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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联试模 | 6付 | 40×40×160mm |
下料漏斗 | 20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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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折机DKZ-5000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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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机NYL-300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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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标水泥抗压夹具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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刮平刀 | 1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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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径30公分0.9mm筛 | 1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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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标ISO标准砂 | 1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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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号 GB177-85
本方法适用于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、矿渣水泥、火山灰水泥以及粉煤灰水泥的抗折与抗压强度检验。凡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种水泥经试验确定水灰比后,亦可适用。
1.仪器
1.1胶砂搅拌机胶砂搅拌机为双转叶片式,搅拌叶和搅拌锅作相反方向转动。叶片和锅由耐磨的金属材料制成,叶片与锅底、锅壁之间的间隙为1.5±0.5mm。制造质量符合GB3350.1-82《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搅拌机》的规定。
1.2胶砂振动台胶砂振动台(图1)由装有两个对称偏重轮的电动机产生振动。使用时固定于混凝土基座上并符合GB 3350.2-82《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振动台》的规定。
1.3试模及下料漏斗
1.3.1试模为可装卸的三联模,由隔板、端板、底座等组成,制造质量应符合GB3350.5-82《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试模》的规定。使用中的模型,模槽高不得小于39.8mm,模槽宽不得大于40.2mm。
1.3.2下料漏斗(图2)由漏斗和模套组成。漏斗用0.5mm白铁皮制做,下料口宽度一般为4~5mm。模套高度为25mm,用金属材料制做,下料漏斗的重量为2.5~2.0kg。
1.4抗折试验机抗折试验机一般采用双杠杆式的,也可采用性能符合要求的其他证明碳机。抗折夹具应符合GB 3350.3-82《水泥物理检验仪器电动抗折试验机》中2.5~2.9的要求。加荷与支撑圆柱必须用硬质钢村制造。圆柱磨损后允许尺寸为 0.1~0.2mm
1.5抗压试验机和抗压夹具
1.5.1抗压试验机吨位以20-30t为宜,误差不得超过±2.0%。
1.5.2抗压夹具由硬质钢材制成,并符合GB 3350.4-82《水泥物理检验仪器抗压夹具》的规定。
1.6刮平刀断面为正三角形,有效长度为26mm。
2.材料
2.1水泥试样应充分拌匀,通过0.9mm方孔筛并记录筛余物。
2.2标准砂应符合GB178-77《水泥强度试验用标准砂》的质量要求。
2.3试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淡水。
3.温、湿度
3.1试验室温度17~25℃(包括强度试验室),相对湿度大于50%。水泥试样、标准砂、拌和水及试模等的温度应与室温相同。
3.2养护箱温度20±3℃,相对湿度大于90%。养护水的温度20±2℃。
4.试体成型
4.1成型前将试模擦净,四周的模板与底座的接触面上应涂黄干油,紧密装配,防止漏浆,内壁均匀刷一层机油。
4.2水泥与标准砂的重量比为1:2.5。水灰比按同品种水泥固定。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、矿渣水泥为0.44;火山灰水泥、粉煤灰水泥为0.46。
4.3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及用量见表1。*掺有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、矿渣水泥及火山灰水泥,应按照GB 2419-81《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测定流动度,只有流动度不小于ll6mm时方可采用;流动度小于116mm时,须以0.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流动度达到不小于 116mm。
4.4脱砂拖拌时先将称好的水泥与标准砂倒人搅拌锅内,开动搅拌机。拌和5s钟后徐徐加水,20-30s加完,自开动机器起搅拌180±5s钟停车。将粘在叶片上的胶砂刮下,取下搅拌锅。
4.5在搅拌胶砂的同时将试模及下料漏斗卡紧在振动台台面中心。将搅拌好的全部胶砂均匀地装人下料漏斗中,开动振动台,胶砂通过漏斗流人试模的下料时间应控制在20-40s内(下料时间以漏斗三格中的两格出现空洞时为准)。振动120±5s停车。注:下料时间如在20-40s以外,须调整漏斗下料口宽度或用小刀划动胶砂加速下料。
4.6振动完毕,取下试模,用刮平刀轻轻刮去高出试模的胶砂并抹平。接着在试体上编号,编号时应将试模中的三条试体分在二个以上的龄期内。
4.7试验前成交换水泥品种时,搅拌锅、叶片和下料漏斗等须抹擦干净。
5.养护
5.1编号后,将试模放人养护箱养护。养护箱内篦板必须水平。24±3h后取出脱模,脱模时应防止试体损伤。硬化较慢的水泥允许延期脱模,但须记录脱模时间。
5.2试体脱模后即放人水槽中养护,试体之间应留有间隙,水面至少高出试体2cm,养护水每两周更换一次。
6.强度试验
6.1各龄期的试体必须在下列时间内进行强度试验:龄期时间 3d 3d±2h 7d 7d±3h 28d 28d±3h试体从水中取出后,在强度试验前应用湿布覆盖。
6.2抗折强度试验:
6.2.1每龄期取出三条试体先做抗折强度试验。试验前须擦去试体表面的附着水分和砂粒,清除夹具上圆柱表面粘着的杂物,试体放入抗折夹具内,应使侧面与圆柱接触。
6.2.2采用杠杆式抗折试验机试验时,试体放入前,应使杠杆成平衡状态。试体放人后调整夹具,使杠杆在试体折断时尽可能地接近平衡位置。
6.2.3抗折试验加荷速度为5±0.5kgf/s。
6.2.4抗折强度按式
(1)计算: 3P•L Rf=─────=0.234*P………(1) 2b•h[2]式中:Rf──抗折强度,kgf/cm[2]; P──破坏荷重,kgf; L──支撑圆柱中心距即10cm; b、h──试体断面宽及高,均为4cm。抗折强度记录至0.1kgf/cm[2]。
6.2.5抗折强度结果以三块试体平均并取整数。当三个强度值中有超过平均值±10%时,应剔除后再平均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。
6.3抗压强度试验:
6.3.1抗折试验后的二个断块应立即进行抗压试验。抗压试验须用抗压夹具进行,试体受压面为4cmx6.25cm。试验前应清除试体受压面与加压板间的砂粒或杂物。试验时以试体的侧面作为受压面,试体的底面靠紧夹具定位销,并使夹具对准压力机压板中心。
6.3.2压力机加荷速度应控制在500±50kgf/s;的范围内,在接近破坏时更应严格掌握。
6.3.3抗压强度按式(2)计算: P Rc=──=0.04P………(2) S式中:Rc──抗压强度,kgf/cm[2]; P──破坏荷重,kgf; S──受压面积即4cmx6.25cm。抗压强度计算至1kgf/cm[2]。
6.3.4六个抗压强度结果中剔除zui大、zui小两个数值,以剩下四个平均作为抗压强度试验结果。如不足六个时,取平均值。
附加说明: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。